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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kiyo在台灣犯罪, 在台灣判刑, 當然關在台灣監獄。
但問題是:Makiyo犯了什麼罪?殺人?販毒?吸毒嗎?
4個人打1個, 40個人打1個, 通通一樣,
除非致人於死或重傷, 否則根本屬於民事糾紛, 刑事只是受傷者的附帶權利, 不知道檢察官在瞎忙什麼?
真的希望檢察官不要隨案起舞, 名嘴已經夠亂了, 檢察官還來湊一腳。
如果檢察官真的喜歡辦案, 路上一堆打架, 學校霸凌, 家爆等等, 一起辦一辦, 通通起訴, 相信社會會比較平和!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20212094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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